《小學概覽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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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概覽2024》項目闡釋

以下的介紹,希望能增加家長對學校架構的認識,了解學校運作的多元性,從而促進多元教育發展。家長在選擇學校時,必須從多角度及全方位考慮學校的適切性。本概覽提供的學校資料,一般以學校在2024年4月的情況為本,所有資料均由學校提供及核實。本年度網上版的概覽,設有「項目超連結」,以供參考。為協助家長了解學校資料內個別項目的含義,現扼要地闡釋如下:

1. 校監/校管會主席
資助學校在未設有法團校董會前是由其校董會管理,當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後則由法團校董會管理。校董會/法團校董會須遵守《教育條例》,負責確保學校的管理令人滿意及以適當方式促進學生的教育。校董會須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推薦一位校董出任為校監,而法團校董會則須就校監就職一事以書面通知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校監須代表學校與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或任何公職人員就有關學校管理進行一切通信及執行《教育條例》所指明的職能。而官立學校則設學校管理委員會,由教育局委派一名首長級人員出任該會主席。
2. 法團校董會
根據《教育條例》,所有資助學校均須成立法團校董會並由法團校董會管理。直接資助(直資)學校可選擇是否根據《教育條例》成立法團校董會。法團校董會的成員包括學校的重要持分者,即辦學團體代表、校長、獨立人士及由選舉產生的家長、教員及校友校董。透過共同參與的管治模式,校本管理的精神方得以充分落實。
3. 校監和校董/官立學校學校管理委員會(校管會)主席和成員的培訓達標率
為實踐優質教育,教育局邀請教育統籌委員會成立「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專責小組),全面檢視校本管理政策在資助學校的推行現況,並向政府提交《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檢討報告》。專責小組在報告中提出多項建議,其中包括為法團校董會的校監和校董訂定培訓軟指標,規定他們每年須參加指定時數的培訓。由2023/2024學年起,相關培訓軟指標擴展至官立學校校管會的主席和成員。

法團校董會/官立學校校管會須每年向教育局遞交各校監和校董/校管會主席和成員培訓實施情況的相關資料,以便教育局了解和適時跟進,讓他們發揮持分者共同參與學校管治的協作力量,帶領學校持續發展。
4. 校長
除了管理學校的日常運作,包括學與教、學生支援及內外行政事務等工作,校長還須帶領學校持續發展及不斷完善。一般而言,小學校長均持有大學學位及師資培訓的資歷,當中大部分具備更高學歷。小學校長一直透過持續專業發展提升其專業領導和管理能力。
5. 學校類別、學費及升中安排
現時的小學一般分為四類:官立、資助、直資及私立。官立學校直接由教育局管理,資助學校的管理由學校的法團校董會/校董會負責,但其經費則絕大部分來自政府。直資學校同樣由法團校董會/校董會管理,可收取學費,並可獲按學校合資格學生人數計算的政府津貼。直資學校可提供多元化課程及按照其校的傳統和教育目標,制定招收和錄取學生的入學標準。私立學校則自資經營,由校董會管理。一般小學的學制分為上午、下午及全日三類。現時,所有官立及資助小學必須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而私立及直資小學卻不一定會參加有關辦法。如學校不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其小六畢業學生將不會透過有關辦法獲分配政府資助中一學位。
6. 辦學團體
辦學團體在學校的創立和運作中,擔當了一個重要的角色。學校的辦學使命及抱負,均由其辦學團體訂定。已設有法團校董會的學校,其辦學團體的職能已在《教育條例》內訂明。
7. 宗教
個別的辦學團體有其不同的辦學宗旨,其中以宗教團體的立場較為明顯。一般而言,這些宗教團體可在校內開設宗教科課程,並在校內進行所屬宗教的儀式和活動。
8. 創校年份
創校歷史長,年份久,校友多;學校歷史短,利創建,設施新。故此,新舊學校是各具特色,不能一言以概之。
9. 校訓
每校均會在創校期間,按其辦學背景及宗旨而制訂校訓,有中國傳統訓誨,有宗教名言金句等,均可作為學校教育方針。
10. 學校佔地面積
學校佔地面積是指學校地盤面積。現時一所設有30間課室的標準小學校舍,其參考地盤面積為6,200平方米。
11. 學校設施
政府已透過「學校改善工程計劃」改善了大部分官立及資助學校的設施。個別學校亦可能以自費方式,增添一般標準以外的設施和設備。由於每所學校的發展重點各有不同,它們購置的設備亦會有異。部分學校為配合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實際需要,讓他們在合適的環境下學習,校園內設有無障礙通道或設施,如斜道、暢通易達升降機、暢通易達洗手間或各種輔助設施(包括觸覺點字及觸覺平面地圖、觸覺引路帶、暢通易達的公共詢問或服務櫃枱、視像火警警報系統等)。
12. 「一條龍」學校
採用「一條龍」辦學模式的資助中學和小學,擁有相同的教育理想,並致力加強中、小學教育的連貫性。「一條龍」中學有足夠的中一學位,全數錄取所屬小學的小六畢業生,並會預留部分學位供其他小學的學生,循中學學位分配辦法下的自行分配學位或統一派位的途徑申請入讀。「一條龍」學校的小六學生,可以選擇直接升讀其連繫中學。若學生申請參加派位中學的自行分配學位或不參加派位的直接資助計劃中學(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中一學位(無論錄取與否),或參加統一派位,他們將不能保留直升連繫中學的權利。就直資和私立學校「一條龍」辦學的具體安排,家長須直接向有關學校查詢。
13. 直屬及聯繫學校
直屬及聯繫學校制度主要是容許中、小學教育保持較大的連貫性,以及促進參與此制度的學校建立本身的校風。在現行升中安排的一般情況下,經扣除自行分配學位及重讀生學位後,在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統一派位階段,直屬中學須為其直屬小學保留餘額百分之八十五的學位,而聯繫中學須為其聯繫小學保留餘額百分之二十五的學位。直屬或聯繫小學的小六學生如屬學校網第一或第二派位組別,而又以直屬或聯繫中學作為統一派位乙部「按學校網」的第一選擇,便有資格獲派保留學位。若符合資格的學生人數多於保留學位,電腦會按學生的學校網派位組別及隨機編號分配學位,直至保留學位額滿為止。另一方面,所有剩餘的保留學位(如有),將自動撥作非保留學位,供公開分配之用。如在直屬或聯繫小學就讀的學生獲批跨網派位,他們將不能保留獲派有關直屬或聯繫中學保留學位的資格。
14. 教學語言
現時一般官立及資助小學,均採用母語(即中文)作為教學語言,亦有小部份學校採用英文為主要教學語言。
15. 教師資料
官立及資助小學的教師數目主要是按其核准的班級數目及營運模式決定。一直以來,政府亦向學校提供額外教席及發放現金津貼,讓學校聘請額外教師,以推動各項教育措施。直資小學則須制定各類校本人事管理事宜的政策,有關政策須由校董會/法團校董會通過,並妥為記錄。私立小學則須根據《教育條例》和教育規例,聘任合適的教師及維持適當的教師數目。

教育局在公營小學落實「一校一社工」政策,在「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的基礎上,為學校提供更多的資源,讓每所公營學校有最少一名具專業資歷的駐校註冊學位社工,以提升整體的輔導服務質素;而沒有轉用「一校一社工」政策下的「新資助模式」的公營小學會聘用學生輔導教師,以推行「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
16. 家長教師會
家長教師會是以志願組織的形式設立,為家長提供正式途徑參與學校的活動,亦是家長與教師交換意見和合作的平台,對培育學生成材作出有力的支援。現時,所有官立學校及大部分資助學校,已在其學校管理委員會或校董會內加入了家長成員或家長校董。設有法團校董會的學校,其認可家長教師會負責舉行家長校董選舉,並按法團校董會章程所規定的數目,提名適當的人士註冊為家長校董。
17. 舊生會/校友會
校友會的設立是為了促進良好的校友關係,並加強校友與母校的連繫。一般而言,校友會的功能在於維繫情誼、回饋母校、建立校風等。現時,部分官立及資助學校已在其學校管理委員會或校董會內,加入了校友成員或校友校董。根據《教育條例》,設有法團校董會的學校,其認可校友會可按法團校董會章程所規定的數目,提名適當的人士註冊為校友校董。
18. 班級結構
教育局於每年3月/4月通知官立及資助小學下一學年所批核的班數,而學校的最終核准班數仍須視乎學校在9月點算學生人數時的實際收生人數而定。
19. 小一學校網編號
指小學(直資及私立小學除外)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下所屬學校網的編號。
20. 學習評估
評估和課業是課程及學、教、評循環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據《小學教育課程指引》(試行版)分章五中的建議,學校應制訂適切的評估政策,採用多元化的評估方式,評估學生不同方面的學習表現,給予學生優質和正面的回饋,並善用評估資料以加強學、教、評循環,達至「評估求進」。學校應持續收集評估資料以及各持份者對評估的意見,適時優化評估政策(例如採用多元化的評估模式,並定期檢視各級測考和默書的頻次、時間編排和份量,以及在小一上學期以多元化的進展性評估代替測驗和考試),為學生創造全人發展的空間。學校會按需要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評估調適,讓他們有公平的機會展現學習成果,同時亦確保這些安排不會對其他學生造成不公平。
根據《小學教育課程指引》(試行版) 分章六中的建議,學校應制訂適切的校本課業政策,並定期檢視及讓家長了解相關安排。
21. 小學教育課程更新重點
建議所有小學聚焦下列七大重點優化學校整體課程,根據中央課程架構發展校內特色課程,以協助學生達至更新的七個學習宗旨:
  • 加強價值觀教育(包括生命教育、國民及國家安全教育)
  • 善用學時創造空間,促進身心均衡發展
  • 豐富全方位學習經歷,促進全人發展
  • 加強照顧學生的多樣性
  • 強化 STEAM 教育、培養學生媒體和資訊素養
  • 加強跨課程學習和閱讀,發展終身學習的能力
  • 提升評估素養,促進學與教效能
詳情請參閱《小學教育課程指引》(試行版)(https://www.edb.gov.hk/pecg)。
22. 全校參與模式融合教育
全校參與的目標,是建立共融的校園文化、加強學校員工、學生和家長對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認識和接納;及為有關學生提供適切的支援。特殊教育需要統籌主任帶領學生支援組協助校長和副校長推動「全校參與」模式融合教育,訂立共融政策,靈活及充分運用額外資源(例如學習支援津貼及有特殊教育需要非華語學生支援津貼)和人手(例如特殊教育需要支援老師)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有系統地規劃和安排教師接受有關的培訓課程,推動教職員、不同專責人員、家長及學生,協力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學校會按學生的需要,調適課程和採用多元化的學與教策略支援不同能力學生的學習。對於個別有持續及嚴重學習困難的學生,學校為他們提供個別化的加強支援,包括訂定「個別學習計劃」。學校亦會採用不同形式的評估方法,讓學生展示學習成果。為進一步讓家長了解學校的融合教育政策、額外資源的運用及支援措施,學校會透過恆常溝通機制,積極加強與家長的溝通和合作,共同計劃支援措施及檢討其成效,包括每年向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家長提供「學生支援摘要」及邀請有關家長參與「個別學習計劃」會議等。此外,學校亦會引進適當的輔助設備,例如特製書桌、無線傳輸系統、語音轉換文字軟件及閉路電視放大器等和提供機會,讓所有學生都能透過參與多元化的學習活動,展現潛能。
23. 非華語學生的教育支援
政府致力鼓勵及支援非華語學生 融入社會,包括幫助他們盡早適應本地教育體系及學好中文,並確保非華語學生與華語同儕享有同等機會入讀公營學校和學習中文。教育局由2014/15學年開始實施一系列加強支援措施,包括在中小學實施「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大幅增加錄取非華語學生學校的額外撥款、為學校提供教學資源、師資培訓及專業支援等。教育局鼓勵非華語學生的家長安排他們的子女盡早入讀提供沉浸中文語言環境的學校,以幫助他們學好中文。詳情請參閱教育局網頁:https://www.edb.gov.hk/ncs

[註:規劃教育支援措施時,「家庭常用語言不是中文」的學生均歸納為非華語學生。]
24. 學校關注事項
指在本發展周期學校發展計劃的關注事項。
25. 全方位學習
全方位學習一直是其中一種廣泛採用的策略,讓學生獲得難以在課堂上體會的各種學習經歷,包括五種基要學習經歷。全方位學習策略融入各學習領域的學與教和跨課程學習之中。全方位學習所得的切身體驗,有助學生發展終身學習的能力和實現全人發展的目標,以面對社會的轉變。
26. 午膳時間
指上午課節和下午課節之間的整個時段,當中包括用膳時間和用膳前後的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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