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教育統籌委員會在《第五號報告書》中建議成立一個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透過統計調查、為學校撥備活動經費、宣揚家庭與學校建立更緊密的關係,及鼓勵學校設立家長教師會,從而促進家庭與學校的合作。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於一九九三年二月成立,現時成員包括主席、教育局的當然委員、分別來自幼稚園、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的教育工作者、本地學校的學生家長、親職教育工作者及其他界別 / 專業人士。
家校會工作範圍
- 鼓勵成立家長教師會;
- 透過宣傳活動、推廣成功經驗以及舉辦研習班和研討會,培養家長和教師 對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的積極態度;
- 向能提出新措施以改善家校合作及推動家長教育的學校,提供津貼,並確保成功的計劃獲得推廣;
- 製作多種媒介的教育和宣傳材料,以促進家庭與學校合作;
- 就如何推動家長積極參與教育過程,向教育局、政府其他部門和非政府機構提供意見;
- 調查和研究現時社會人士對家庭與學校關係的看法、家長的態度,以及需要改善的措施;
- 透過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就如何把教師與家長合作的概念和技巧,納入職前師資訓練課程,以及就校長和教師的複修和在職訓練課程,向師資培訓機構提供意見;及
- 協助及支援學校推行家長教育。
工作小組
家校會透過轄下的四個工作小組來履行職務。
其他工作
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進行不同形式的訪問,並交流家庭與學校合作的經驗。各委員在交流中獲得的寶貴知識和經驗,有助委員會為本港家校合作的長遠發展找出更理想的路向。此外,委員會每年均舉辦大型的專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