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教师会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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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3月11日

封面

目录

第一章:成立篇

第二章:运作篇

第三章:保险篇

第四章:财政篇

第五章:家长校董篇

第六章:联系网络篇

修订内容(只有中文版)

附录(一)

附录(二)

附录(三)

附录(四)

附录(五)

附录(六)

附录(七)

附录(八)

附录(九)

附录(十)

封底

*下载全书

新《公司条例》(第622章)及其附属法例(新条例)已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开始实施。。

《公司条例》(第622章)已予修订,订明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须识别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并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供执法人员在提出要求后查阅。《公司条例》第12部已加入新订的第2A分部,该分部会由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2018 年公司 ( 修订 ) ( 第2号 ) 条例》(下称 《修订条例》)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起实施。《修订条例》提出的主要修订包括 (a) 更新与会计有关的相关条文;(b) 扩阔在提交报告方面获豁免的公司的类别;以及 (c) 就规管本地公司及非香港公司的管理、程序及技术规定的杂项事宜作出规定。

如对有关修订有任何查询,请致电公司注册处的专设热线(3142 2822)或浏览公司注册处有关「重要控制人登记册」(https://www.cr.gov.hk/sc/scr/)及《修订条例》的专设栏目网页(www.cr.gov.hk/sc/companies_ordinance2018)。

关于家长教师会手册的其他查询,可致电家校会秘书处(3698 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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