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教师会手册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3月11日 |
● 封面 ● 目录 ● 序 ● 第一章:成立篇 ● 第二章:运作篇 ● 第三章:保险篇 ● 第四章:财政篇 |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附录(五) ● 附录(六) ● 附录(七) ● 附录(八) ● 附录(九) ● 附录(十) ● 封底 ● *下载全书 |
新《公司条例》(第622章)及其附属法例(新条例)已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开始实施。。 《公司条例》(第622章)已予修订,订明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须识别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并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供执法人员在提出要求后查阅。《公司条例》第12部已加入新订的第2A分部,该分部会由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2018 年公司 ( 修订 ) ( 第2号 ) 条例》(下称 《修订条例》)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起实施。《修订条例》提出的主要修订包括 (a) 更新与会计有关的相关条文;(b) 扩阔在提交报告方面获豁免的公司的类别;以及 (c) 就规管本地公司及非香港公司的管理、程序及技术规定的杂项事宜作出规定。 如对有关修订有任何查询,请致电公司注册处的专设热线(3142 2822)或浏览公司注册处有关「重要控制人登记册」(https://www.cr.gov.hk/sc/scr/)及《修订条例》的专设栏目网页(www.cr.gov.hk/sc/companies_ordinance2018)。 关于家长教师会手册的其他查询,可致电家校会秘书处(3698 4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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