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中心和幼稚園合併
本文撮錄自2005年8月18日播出的「家家有教」電台節目。
嘉賓﹕陳鴻韜 (教統局高級教育主任(協調學前服務))
主持:鍾傑良先生、冼儉恆副校長(家校會委員)
「協調學前服務」亦即是合併幼兒中心和幼稚園,乃學前服務的新政策,其將於九月一日實行,旨在提升學前服務的質素。主要項目有二:1) 劃一規管3-6歲學前服務; 2) 把給予營辦者和家長的資助統一化;此舉可減少學前服務機構間的差別,以及避免混淆營辦者和家長。事實上,早於80年代初業界已提出了協調建議,甚至在1981年及86年的小學教育及學前服務白皮書亦一直有提出,但當中存在一定困難,故直至現在才開始協調。
幼兒中心以往都是由社會福利署根據幼兒服務條例來規管;幼稚園則由教統局按照教育條例作出規管。但自九月一日起, 幼兒中心所提供的3-6歲學前服務同樣會受到教育條例規管,屆時會有450間幼兒中心需要納入教統局的管轄範圍內,而教統局亦將會同時管轄幼兒中心及幼稚園的3-6歲學前服務。至於3歲以下的服務,則仍然由社會福利署繼續管轄,簡單而言,即需要幼兒中心作雙重註冊。
一直以來,幼兒中心的服務都是比較著重照顧,幼稚園則較著重教育。現時幼兒中心的服務模式有0-6歲及 2-6歲,家長若需要較長時間的照顧服務,多會選擇幼兒中心。在家長的層面來看,協調後的實質影響很少;但在規管的角度來看,則會較之前統一、有系統,在規管上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