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团校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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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团校董会


本文撮录自2006年4月20日播出的「家家有教」电台节目。

主持:黄宝财教授[家校会主席],罗范椒芬女士[教育统筹局常任秘书长]
嘉宾:区建群校长(宝觉中学)

宝觉中学的法团校董会於2005年8月25日成立,乃根据教统局的校本条例指引及经过专业人士的研究,在符合其办学精神下,透过正式的程序注册成立。罗范椒芬表示,现时已有91间学校成立了法团校董会,亦有百多间学校在申请当中,估计全年应有二百间学校可成立法团校董会。

区建群指出,在学校未正式成立法团校董会前,校董会本身亦已包括了教师、校友、家长,甚至独立人士的代表成员。由於早已习惯了这种运作模式,故过渡期间并无特别问题。他解释校董会所扮演的角色,是学校的最高管理机构,尤其在校本条例实施后,对校董会赋予更大权力及问责性。学校不论办学宗旨、理念、周年计划、财务预算,甚至人事委任及罢免均由校董会决定。作为一校之长,区建群不但不认为法团校董会对其工作造成阻力,他更相信其能帮助他有效管理学校;不同的意见,不同的声音,令决策时考虑更全面。

宝觉中学的法团校董会跟旧有的校董会在代表上没有太大分别,但校本条例令学校更有自主权。学校对政府的拨款更灵活自主,以及有更大权力任用教职员。由於法团校董会具有法律保障,乃法人团体,故个别校董不用负上个人责任,而需要集体负责。此外,校董会具有极高的问责性,需要向家长及持份者问责,故不会有权力过大的问题;而校长亦同时需要向校董问责,令问责渠道更加清晰。

区建群表示法团校董会令家长有正式的渠道表达意见,并把意见带到校董会,透过协商方法令学校与家长得到共识。罗太亦认为校董会内的家长代表,让学校在向家长解释政策时更加方便。

黄宝财认为办学团体应具有整体性、决策性的办学方向,但他鼓励办学团体跟法团校董会共同协商,令学校的办学特色和理念能够保持。区建群亦希望尽量令校董会的透明度加强,并引进更多代表共同管理学校,透过不同角色身份、不同才能的校董来办好学校,让新一代接受更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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