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学券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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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券计划


本文撮录自1月30日播出的《家家有教》电台节目
主持:钟杰良先生、陈刘玉莲女士
嘉宾:邓发源先生 (教统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学券计划将於2007至08年度正式推行,拥有香港居民身份并於9月1日前年满两岁零八个月的小朋友,即可参加计划。家长可前往学生资助办事处、民政事务处及各区教统局办事处索取申请表格,同时亦可於学生资助办事处及教统局网页内下载表格。学生资助办事处将於6至8个星期内完成审核,并以书面把合资格证明书寄给家长。

邓发源解释,九年免费基础教育仍然是指小学六年及中学三年,学券计划之推出并不代表把学前教育纳入中、小学的支出模式。过去政府亦一直给予不同类型的资助予学前教育机构,幼稚园资助计划更已推行了十多年。但学券计划的推行有两个重要目标:一. 令政府的资助直达家长,给他们学费上的减免,让他们选校时选择更多;二. 资助幼稚园同工进修,务求提升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在新计划下,每个学生於2007-08年将获一万元资助;08至09年为一万一千元;09至10年为一万二千元;10至11年为一万四千元;到了11至12年将会把资助全数用於学费减免,即一万六千元。申请学校须符合以下几项条件:1) 学校须为非牟利机构;2) 学校须提供本地课程;3) 半日制课程的全年学费不能超过HK$24,000,全日制则不得超过HK$48,000。邓发源表示,非牟利学校跟私立学校的分别,在於非牟利学校会於税务条例中的第88条申请税务豁免,并限定所有收入只会用作学校支出,这亦是学券制的重要条件之一。

邓发源指教统局早前已跟家长进行商讨,学券计划推行的首三年将会是过度期,若家长已安排子女於07至08年度入读私立幼稚园,而幼稚园本身亦提供本地课程,且全日制课程的每年学费不超过HK$48,000,学生仍可在这三年获得学券资助。但08至09年度才入读私立学校的小朋友则不能享有资助。事实上,教统局亦鼓励私立学校转为非牟利学校;学校但凡於8月底前完成申请,将会获得上限3万元的会计及律师费资助。为令私立学校更清楚转制程序,教统局更於上星期四进行简介会,并请来律师会代表及税务局作详细解释。学校一经申请,税务局会於8个星期内完成审阅。

学券计划推出在即,教统局现正积极跟各大专院校合作,提供学额予有志进修的幼师,让老师及校长的专业水平得以提高,令小朋友的根基更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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