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分為「自行分配學位」和「統一派位」兩個階段。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各參加派位的中學可預留不多於30%的中一學位作為自行分配學位,家長可為子女向不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有關申請不受地區限制。經扣除重讀生及自行分配學位後,學校餘下的學位將用於統一派位。在用於統一派位的學位中,10%的學位不受學校網限制,家長可選擇最多3所位於任何學校網(包括子女所屬學校網)的中學;其餘約90%的學位會按學校網分配,家長可按意願在子女所屬學校網內選擇最多30所中學。 家長可瀏覽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選擇:主頁 > 教育制度及政策 > 小學及中學教育 > 學位分配 > 中學學位分配辦法),了解更多有關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資料。
自行分配學位 |
統一派位 |
學額比率:不多於30% |
甲部:不受學校網限制的學校選擇 |
乙部:按學校網的學校選擇 |
每年教育局及各團體均舉辦升中家長講座,並邀請專家分享選校策略,希望你踴躍參加,進一步了解孩子的學習需要。